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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2年04月22日 7772

一、说明

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420日受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二、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新能源材料前驱体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

)项目投资:总投资49000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厂房、储罐区、管道、电气仪表、消防设施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年产新能源前驱体配套的工业磷酸10万吨,副产萃余磷酸25万吨。

三、建设单位概况

(一)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祥丰金麦化工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地址:安宁工业园区禄脿街道办事处安丰营村委会

(三)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8787121886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概况

(一)环评机构名称: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评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芙蓉苑

(三)环评机构联系人:崔工

(四)环评机构联系方式:0871-65818535/15887005670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向公众公示建设项目概况(第一次信息公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现场张贴等方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技术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现状调查、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环保标准,将环境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工程建设对所在地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及产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何种措施减轻工程对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的总体环保效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或者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二)信息反馈电子邮箱:497195997@qq.com

(三)信息反馈电话/传真:0871-65818535

(四)信息反馈通信及面谈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

、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示时间从公示当天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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